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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成人宣誓活动

发布时间:2021-07-19 16:22|栏目:校园风貌 |浏览次数:
一、活动主题:成人之礼既已成,报效祖国肩重任
二、活动目的:通过活动,使学生树立起强烈的公民意识,明确自己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达到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
三、活动对象:年满十八岁的学生
四、宣誓时间:2010年3月25日(星期四)
五、活动地点:一楼阶梯教室
16-18岁在人的一生中是非常重要的阶段。按照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一个年满16岁的公民将领取居民身份证,在犯罪时将负完全刑事责任;年满18岁则意味着步入成年,将依法享受全部的公民权利,同时依法承担全部的公民义务。18岁是成人的重要标志和生活的新起点;16-18岁是成人预备期,是一个从未成年向成年转变,身心发生质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初步形成的关键阶段,有的教育家曾称之为人的"第二次诞生"。成人仪式教育活动正是针对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而开展的。
为了加强对我校广大同学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推动我校学生形象工程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十八岁成人宣誓活动"。
六、成人宣誓仪式:
1、奏国歌
2、全体起立,成人宣誓。
(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18岁成年之际,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我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积极履行公民义务,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完善人格,强健体魂,为中华民族的富强、民主和文明,艰苦创业,奋斗终身!(领誓人:167班 杨洋)
3、宣读宪法有关条文(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4、由170班    同学代表发言
5、请闫校长讲话
6、总结,提出期望。
七、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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