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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19 16:22|栏目:省市法规 |浏览次数:
河  北  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河 北 省 建 设 厅 制
 
填 报 说 明
1、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2、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五份,字迹要清晰工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3、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备案。
4、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勘察单位
 
层数
 
 
 
设计单位
 
工程规模
 
 
 
施工图审查机构
 
开工日期
 
监理单位
 
竣工日期
 
施工单位
 
施工图审查批准号
 
施工许可证号
 
审查项目及内容 
审查情况
一、完成项目设计情况
1、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工程
2、给排水、燃气、消防工程
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4、通风与空调工程
5、电梯、电扶梯安装工程
6、室外工程
7、市政道路、桥梁工程
 
二、完成合同约定情况
1、总包合同约定
2、分包合同约定
3、专业承包合同约定
 
三、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1、建设前期、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技术档案
2、监理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
3、施工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
 
四、试验报告
1.主要建筑材料
2、构配件
3、设备
 
五、质量合格文件
1、勘察单位
2、设计单位
3、施工图审查机构
4、施工单位
5、监理单位
 
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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