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4"高职本科:
472分(不含理化和信息技术)。
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市区普通高中445分。
2、市区普通高中音乐、美术、书法特长生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356分;音乐专业成绩54分,美术专业成绩121分,书法专业成绩45分,专业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
特长生录取时文化成绩不能低于招生学校公助生录取线的80%,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普通高中音乐、美术、书法专业班的考生(含各县考生),专业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223分。录取时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招生学校公助生实际录取线的50%,按专业项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各县(市)、矿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报考驻县市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42中招各县部分的考生)的最低控制线545分;报考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的最低控制分数线445分。
三、"五年制(含3+2)"大专录取控制分数线:
180分(不含理化实验和信息技术成绩)。
四、各县(市)、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待成绩下发后,根据本辖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按招生计划的1:1:2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考试院后向社会公布。
我校今年"3+2"计划招生100人,全省招生,填报志愿代码6506,开设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四个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180分(不含理化实验和信息技术成绩)。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报考。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