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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办法支持省级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2021-07-19 16:22|栏目:后勤服务 |浏览次数:

近日,省财政厅出台的《河北省省级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纳入省级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应实施购买服务。   

  《办法》提出,加强河北新型智库建设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是提升河北软实力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智力保障。研究建立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制度,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省级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办法》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司法审判、行政行为等不适合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决策咨询服务事项外,下列服务应纳入省级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指导性目录:省级政府提供的部分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技术性公共服务事项;省级政府履职所需的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战略和政策研究、综合性规划编制、标准评价指标制定、社会调查、监督检查、政策评估、项目评审、平台认定与评价等辅助性事项等。   

  《办法》规定,购买主体购买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决策咨询服务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定承接主体。 (刘清波 何菲 修宗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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